
尊敬的家长朋友:
您好!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《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》等系列文件精神,我校将于近期开始实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。
一、延时服务原则
1.坚持自愿有偿原则。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课后延时服务的方式、内容、收费、安全保障措施等,严格以学生自愿、家庭申请为前提,绝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。
2.坚持管理规范原则。学生在校安全管理,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,不将该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,不进行集体补课。
二、服务对象
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、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。优先服务保障低年级学生及家长、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、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、各种残疾儿童等群体。
三、服务时间
落实好教育部的规定,课后服务时间为学生节假日除外的在校学习日,每周按照五天核算,每天课后延时服务不低于两小时,简称“五加二”。
具体服务时间根据学校全天的作息时间表确定,以解决家长劳动上下班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冲突为原则,全力服务于家长和学生。
四、服务内容
遵循教育规律,以学科作业辅导、体育活动、社团形式等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、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、内容丰富的活动。
1.开展课后服务,学生在校在班作业,教师现场督促看管,及时、规范、专业的讲解与指点。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。
2.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,例如,阅读交流、音乐训练、体育运动、绘画制作、劳动实践等活动,提升学生综合素质。
3.根据本校设施设备、师资条件、场地大小,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、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,培养学生兴趣特长。
五、服务人员
以在职教职工为主,动员退休教师、学生家长、社会专业人士、大学生志愿者等组建志愿服务力量,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。
六、服务费用
学生自愿、家庭申请学校延时服务,学校按国家及上级部门规定收取延时服务费用。对部分享受教育资助的学生,经学校核实情况后,实行减免服务费。
七、本方案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修改。

撰稿人:张晓蕾
审核人:丁建荣
评论
还能输入140字
用户评论